1.招标条件
鄞州高级中学电动车棚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电动车棚,涉及镀锌方钢车棚立柱,苗木移除,新建防火墙,新做水泥混凝土路面约143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电动车棚新建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最高限价:107658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3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
(1)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到2024年5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招标代理部222室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报名费转账: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东湖支行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报名费转账凭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月 9 日14时00分。
5.2地点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一楼多功能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沈燕君、徐新宇
联系电话: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