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的委托,现对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空调项目改造工程进行比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采购编号:KXZJ-JBCG2023022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51.8377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空调项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联合体响应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大金空调品牌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以购买的形式获取正式的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五、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采购。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6.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余同)将“报名资料”发至762783716@qq.com邮箱。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3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4-27611136。
6.4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53010122000097556
6.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申请函(写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缴费凭证、标书费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天合财汇中心21号楼10层)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天合财汇中心21号楼10层)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响应。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kxzx.com/)”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系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0574-8938862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姚周颖
联系电话:0574-2761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