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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甬金高速连接线工程青石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
媒体咨询,敬请联系nbkxzj@163.com
日期:2011年8月30日
招标编号:KXZJ-NB2011-025G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宁波市甬金高速连接线工程青石栏杆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及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青石栏杆 5155m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合格的投标人
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经营范围具有石材加工、销售内容;
(2)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青石栏杆供货及安装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
3.1发售时间: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7日每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3.2发售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国际大厦6楼)。
3.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 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青石栏杆供货及安装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或者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1年9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在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大厦6楼604室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1年9月9日下午16:00时前向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
银行账号:2303012200007048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三江支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80667087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泰康中路500号国骅大厦6楼602室
邮编:315192
电话:0574-83033196、83033570
传真:0574-83033570
联系人:陈静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53010122000097556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